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督导、质量诊改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开展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监控、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对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3.负责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的诊改计划与组织实施工作,建立有效的质量改进螺旋。
4.负责学校接受上级评估、第三方评估、诊改复核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5.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协调指导、考核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
6.负责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和诊改平台数据采集、分析与运用,监督诊改落实。
7.负责学校《质量简报》的组稿、编辑与发行工作。负责组织撰写学校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
8.负责学校教学督导与内部质量管理工作档案的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9.负责建立和维护学校教学诊改网站和教学评价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健全网上评教和评学系统。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