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分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分院:
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编制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21号)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的通知》(湘教通〔2016〕551号)的具体要求,学院将认真总结分析2016年度人才培养工作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分院从概况、学生发展、办学资源与教学改革、政策保障、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七个方面编制“×××分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分院
机械工程与汽车工程分院、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分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分院、经济贸易与信息技术分院
二、相关要求
1.报告提纲请按照《×××分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年9月-2016年8月)(参考提纲)》(见附件)进行编制,参考提纲中三级标题及以下标题,可以根据各分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添加。参考提纲模板电子版发各分院邮箱。
2.报告内容请以“文字+图表”或“文字+案例”方式呈现,须体现当前国家的教育政策,内容直观明了,突出重点,展现特色。
案例撰写采用举证式的写法:第一步写政策;第二步写实施;第三步写成效,并用图与表来体现成果。表述精炼、生动活泼,一个案例不超过400字。
3.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注重与上一年度数据的比较分析。
4.报告上交时间为12月7日(周三),发送至质控办刘巧琴老师邮箱(电话:15274815835,邮箱:1037550220@qq.com)。
5.请各分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院将对其报告进行质量评比,并予以公布。
附件:×××分院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年9月-2016年8月)(参考提纲)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