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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我校职业教育 2023-2024 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8浏览量: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教育 2023-2024 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做好职业教育办学数据监测,提升职业教育数字治理水平,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数据原始、准确、规范、完整,并顺利完成状态数据采集,学校于8月至9月份开展职业教2023-2024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数据采集和数据平台的建设,全面及时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现状,总结提炼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和特色,找出学校办学数据指标上存在的差异,有效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为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水平提供依据。

二、工作目标

按质量按要求,在 2024年9 月8日前,完成学校职业教育2023-2024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采集平台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填报地址:http://10.80.88.123(校内访问)

(二)数据时段

(1)本次采集的数据内容时间限定在 2023年9月1日至 2024年8月31日。

(2)财务处所填报的办学经费有关数据请按自然年度采集(即2023年1月至 2023年12月)。

(三)工作安排:

数据采集及上传工作时间为 8月10日~ 9月8日。

第一阶段:源头数据准备(时间:8月10日~8月19日)

1.主要任务:完成5张源数据表采集并导入学校搭建的采集。

2.具体实施:

(1)各数据采集部门上报数据采集专干人员名单,及时参加8月20日下午15:00 召开的线上培训会。

(2)确定全校在校生学生总数,学校班级情况,完成在校生基础信息表。(教务处、学保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协同完成)

(3)确定全院所有高职教育教学人员的角色,教工号,教学人员所教课程,工作量等详细资料,完成校内教师基础信息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人事处协同完成)

(4)确定各专业设置情况,专业代码,专业课程开设情况,课程代码,完成课程设置基础信息表。(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务处协同完成)

第二阶段:信息数据采集(8月20日~8月25日)

1.主要任务

各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完成基础数据表(22 张)和专项数据数表(73 张)的数据采集工作。各部门需采集填报的具体工作表格请查看《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基础数据表和专项数据表采集任务分解表》。8 月 25 日完成所有表格的采集工作。

2.具体实施

(1)对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职能处室的数据采集专干进行培训、指导。拟定于8月20日下午15:00在图书馆六楼第三会议室进行(腾讯线上会议)。

(2)二级学院、教学部、职能处室数据采集专干制定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登录平台对承担的采集任务进行数据填报。

(3)二级学院、处室数据采集专干要对二级学院、处室信息和教师个人信息要进行校核,对教师填报有问题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进行修改。数据采集专干为直接审核人,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为最终审核人。

(4)二级学院、处室数据采集专干将初审后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于 8 月 30 日 17:00 前填写《数据采集完成情况表》并打印盖章,将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彭雪辉老师处。

第三阶段:数据审定上报(8月26日~9月15日)

(1)学校数据汇总初审(8.268.30 日)

数据平台管理小组联合审核部门将各单位提交的数据第一次审核、合并,整理出合并数据,向各二级部门反馈,各二级部门对相关错误信息进行核实、修改。各二级学院、处室于8月30日12:00 前将状态数据网络平台中的数据修改好,8月30日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小组将对数据再次汇总。

(2)学校数据汇总审定(9月1日~ 9月8日)

数据平台管理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最终形成的学校汇总数据进行审核并完善,形成学校年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并报请学院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审议。

(3)上传省厅采集平台(9月9日)

数据平台管理小组导出审定后的全校数据,导入省厅数据采集平台,并核对数据的一致性。

(4)上传教育部云平台(9月10日~ 9月15日)

数据平台管理小组将最终审定的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上传到教育部云平台。

五、采集说明

(1)数据采集任务分解及责任部门(详细安排见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基础数据、专项数据任务分解表)。

(2)数据采集人员须仔细研读字段解析,严格按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如果疑问,应及时向数据采集平台管理组咨询,不得随意填写。要逐条逐项校核所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检查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采集人联系更正。数据校核人员对所校核的数据负责。

(3)各部门在数据汇总、审核数据过程中,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保证关联数据的一致性。

(4)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的信息由聘用部门负责组织采集。

(5)各二级学院专干必须认真对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人数、保险购买、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同时对校企合作单位、校内外实践基地的建设情况逐条登记汇总,不能出现不填的情况。各二级学院要对填报的数据负责。

(6)企业信息数据企业信息数据要与专业人才培养关联。比如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要有企业信息。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在要企业信息库里,否则无法体现与学校专业的深度校企合作。

(7)附设中职班数据采集五年一贯制前三年的培养所有数据。包括学生信息、师资、课程、实习等。

(8)关于全校数据审核工作

各二级学院专干填报的部门信息,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初审后,涉及专业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等数据,由教务处审核;涉及校内实训基地面积、设备值等数据,由教务处、资产管理中心审核;涉及校外实训基地名称、单位、各专业校企合作等数据,由合作交流中心审核。

审核部门完成审核工作后,请填写《数据采集审核情况表》,并打印盖章,将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于 9月7日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彭雪辉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1)二级学院、教学部、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数据采集专干为直接责任人。

(2)8月19日完成源头数据采集前准备工作,8月25日完成全校数据采集,9月8日完成数据汇总、审核、修正工作。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职能处室数据采集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学校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分阶段进行考核。

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2024 年 8 月 18 日